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4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提前终止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0万股(占2021年9月3日公司总股本396,662,205股的比例为0.98%)(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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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占总股本比例基于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384,496,549股计算。
(2)枣庄玺恩减持股份来源系2020年7月2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雪会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天一世纪转让17,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李雪会先生转让2,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刘亚琳减持股份来源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取得。
(3)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除本次减持外无其他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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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文二、其他事项说明
1、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4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9,2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刘亚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枣庄玺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亚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枣庄玺恩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1%;刘亚琳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自本次权益变动后,枣庄玺恩持有公司股份19,2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刘亚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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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占总股本比例基于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384,496,549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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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以上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枣庄玺恩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公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